時間恰好是正午時刻,學校圖書館來來往往人數不少。號稱,純粹是號稱的南台灣第一大圖書館坐落在學校的正中央,大門兩旁是電算中心和語言中心,來往人群源源不絕,圖書館外的廣場喧鬧著。

 

北緯三十八度線正好跨過嘉義縣,嘉義市甚至立了一塔做為指標成了著名觀光景點。炎熱的天氣烘著學生不停出汗,卻沒讓大學裡的學生頹然煩躁,反倒是充滿活力和青春,年輕的氣氛在瀰漫著。

 

三兩成群的學生高聲談論著午餐和課堂等問題時,一聲驚悚的尖叫嚇壞了眾人。朝著來源處看,只見一男子被自動門夾在中間。

 

當門往兩旁慢慢滑開,不等人體頹然倒下又迅速合起。在場學子呆若木雞,原先尖叫的女子也坐倒於地,眼睜睜看著男子吐出的涔涔鮮血,過了會才有兩名見義勇為者將男子拖出。

 

一時間喧鬧聲炸出,連呼打電話叫救護車的聲音源源不絕。

 

「圖書館裡面的人都死光啦,怎麼會這樣?」一人氣憤的罵著,眾人才想起為何館內竟無人出來查看。

 

自動門仍然自顧自的開合,緩慢的滑開,迅速合起的重擊。

 

眾人安靜的聽著金屬重擊的聲音,沒人讓其感應的自動門,依著不可能的設定運作著,縱使是烈日當空的午時,也蔓延著一絲冷氣。圖書館裡突然傳出了尖叫聲和呼救聲,讓外頭的學生嚇了一跳,雖然感到驚恐,但卻沒人可以移動自己的腳步,幾名學生不由自主的哭了起來。

 

「阿…」一女同學的輕叫。

 

原本坐在刷卡入館處的服務台歐巴桑,以不自然的姿勢朝著門口前進,定眼一看,腳尖離地,像被人拎著領子走路般飄向自動門前。歐巴桑無神的眼睛閃耀著詭異的光芒,像個淑女般的微笑,卻不是如沐春風而是詭異陰森的感覺,右手像招財貓的揮動,招著學生入館。

 

「進來借書阿。」

 

在一名男同學的尖叫聲,大家受不了了,慌亂的散開,逃離這詭異的現場。

 

歐巴桑自顧自的招手,圖書館燈光霎時熄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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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唐代生活受到前朝和胡風的影響,社會多采多姿,不管是貴族或平民都有各的休閒方式,現代許多生活習慣在唐代就已盛行,如飲茶、飲酒的文化。但就連現代的人都難以掛在嘴邊說著的嫖妓,在唐人眼裡卻是稀鬆平常的事。在全唐詩5萬首的詩裡,有關詠妓的詩就佔了2000多首,對女妓的稱謂更是繁雜。唐代文人的小說中也喜愛有關青樓的題材,《遊仙窟》、《楊娼傳》、《李娃傳》等。到了唐末,孫棨作《北里志》敘述長安平康坊的盛況。


 


唐人狎妓風氣的盛行,其原因不是單胡風的影響而唐人生活開放就可以解釋,還包括其他層面的影響。


胡風的影響


自魏晉時代,五胡亂華之時,大量胡人遷徙進入中原,設置在長江以北佔據多時,不僅胡人漢化,不少漢人也胡化,兩者交相影響。民族大融合,高門大族的胡化和李唐胡化的情況下,由李氏帶頭對於狎妓的態度,上行下效影響其他階層。


 


漢人受胡風薰陶的情況,幾乎到了各層面,包括飲食、服飾、活動和音樂等,甚至是道德觀念也受到影響。唐代一向被稱為是男女較為平等的時代,其因就是受到胡族女性自由開放、地位也比男子高的影響,因此唐人男女間的交往和女性的自由是它代所不能比凝。


 


漢人桎梏於禮教的時間已久,而胡風的傳入僅僅百年,雖已在唐朝形成禮教不興、閨門不肅的情況,但社會上還是傳出遵循禮教的聲音。初盛唐時,就以一批為數不少的女教著作的出現,包括長孫皇后所著《女則》十篇、宰相王博妻楊氏著《女訓》一篇、韋溫女著《續曹大家女訓》十二章等。[1]


 


此風直到安史之亂後,夷夏之防漸嚴後才慢慢轉變,胡風的影響,不在是全面性,僅僅限於享樂主義上。


李唐王氏的鼓勵


高祖武德年間始設立內教坊,雖教坊內所培育之宮妓主要學習的是歌舞音樂,而非專門薦枕的妓。但薦枕的行為還是依然存在,為了拉攏臣下或獎賞功臣,皇帝就會應官員要求允許宮伎與之宿夜。但她們不似現代中陪酒唱歌的妓女,工作內容兩者是對調的。因此唐代的妓女一詞,得先知道,不是今人所知純性交易的婦女職業,而是身懷技藝而兼賣身工作的伎女。


 


武德年間所設置的內教坊到玄宗初年,可稱為「教坊的創始期」,到了開元二年左右,一直到安史之亂這段期間,可稱是「教坊的全盛期」。玄宗在開元二年,又置內教坊於蓬萊宮側,居新聲、散樂、倡優之伎。新聲指當時流行的胡俗音樂,散樂則是西域的雜伎幻術,倡優則是歌舞戲弄之類。[2]


 


這些教坊內的宮伎之眾,但也並不是一直待在宮內取悅皇帝,不時就有宮伎脫離教坊,其情形有三類:


. 老色衰,恩免歸家。


. 太冗員、放還出宮。


. 為官妓或賜與臣屬為家妓。[3]


 


 除卻賜與大臣外,前兩項出宮者為數從數百至數千不等。《唐會要》「出宮人」條云:貞元二十一年三月,又出後宮及教坊女妓六百人…。這些錢伎女,出了宮後在社會上,如無歸所,勢必流於街頭或削髮為尼,在此情形下,唯有利用自身的才藝來謀取生活,加入青樓一途,孰是不得已之路。而青樓文化其實也因為她們的加入而繁盛。


 


唐歷代皇帝對於底下官員蓄養寵妓毫不在意,因為教坊內的女伎就數以萬計,玄宗時期教坊人總數高達一萬一千四百零九位人,反而常賞賜給功臣。


 


在唐武德初年時,李世民征討王世充,收復洛陽後,高祖賜女樂一部;玄宗時,李林甫為相,賜女樂二部。雖受賞賜的人不多,但都是位高權重或有重大功勞者。這種賞賜方式,等於君王對於蓄妓的正面鼓勵。朝中大臣一看清君王對於此風的放任態度,於是無所顧忌的模仿,所蓄養常達數時或數百人。


 


雖在中宗時,曾一度頒令規定官員蓄妓的數量。但玄宗的鼓勵和提倡又再度點燃了士大夫階層對蓄妓的熱情。這些能蓄妓的皆是門第較高或者較有錢財者,對於那些門第不高或無財力者,就只能潛入階層社會裡,留連於娼家,與能歌善舞的藝妓來往,在某程度上彰顯自己也與上階層的人無異,一樣懂的欣賞歌舞有較高的文化素養。也因此與妓女們留下了不少飽受批評和膾炙人口的詩詞。


 


進士是唐朝塑造出來的一種新興貴族階級,上從皇帝下至平民,對其愛護和羨慕相當深厚。尤其當太宗為降低舊家大族在政治的影響力及武曌用其來排擠關攏集團後,進士所受到的榮寵到了極盛,逐漸形成了驕矜浮薄的心態,具體的表現就是嗜酒狎妓。


 


進士的狎妓與當時的曲江宴有關,曲江宴本是為了慰藉天下未及第的舉人所辦,後演變成慶祝新科進士的宴會,宴上不僅皇帝親臨,連公卿權貴也到場,之後聲勢越來越大,不僅有樂人演奏,進士還可挾妓攜酒,宴後在平康坊留宿,林寬「曲江」詩中:傾國妖姬雲鬢重,薄徒公子雲衫輕,敘述的就是曲江宴的盛況。


 


一般的官員要在宴會上邀妓女出遊陪伴,需得先由官廳出具公文行牒,但進士卻不須此道手續享有優待權,這麼一來,進士妓女的交往與他人比起方便多起更親密。進士及第後,狎妓宿娼幾乎成為例行之事,如文宗開成三年,狀元斐思謙及第後夜宿平康坊後所題:銀缸斜背解鳴璫,小語偷聲賀玉郎。從此不知蘭麝貴,夜來新惹桂枝香


 


如此詩詞不只一首,描寫宿娼之夜,自誇夜宿妓女因獻身給新科狀元而感到榮幸的情景,這對後進的舉子們而言是種鼓勵性的作用,宣傳當上進士的好處,並鼓勵中舉後宿娼。


公妓


按照傅樂成先生的說法,公妓包含著宮妓、官妓和營妓。


 


唐代營妓通常指的是軍營的妓女,但唐人對官妓和營妓的稱呼卻相當混雜不別。營妓和官妓都是侍奉文武官員之狎樂所用,而唐代盛行妓樂,不論是官府送往迎來、慶典夜宴或聚會遊玩,都需要官妓在聚會上陪襯,而背後的風流放浪,不言而喻。


 


官妓在唐代遍於各地,包括長安、洛陽、太原、越州,甚至偏遠的廣州也有。官妓由當地的官吏掌握支配,不僅能獨占花魁還能隨意送與他人或遣還,甚至能隨著長官的調動跟著前往。官妓如同地方長官的私產,在官員的交際應酬中,是拿來攏絡他人的物品。官妓除了在官員中來往外,在地方官員拉攏地方名士,也會特意派官妓招待。


 


  除卻官妓外,蓄養家妓的風盛也是自魏晉時興盛,而唐代的豪官富商更是競相以家妓的多寡和伎藝自誇,如「寧王曼貴盛,寵妓數十人,居絕藝上色。」,「隴西王李博又有妓妾數百人,皆衣羅綺,食必粱肉,朝夕弦歌自娛,驕奢無比。」[4]


宗教


在宗教上唐代也是個多元的社會,對於宗教持以包容的心態,如有唐代合稱為「三夷教」的景教、祆教及摩尼教。在所有宗教最盛行的就是佛教和道教。中國道教奉老子為祖,以《道德經》為教義經典,思想承自先秦道家特別強調負陰抱陽,調協陰陽以入道成仙,達到長生不老目的。此觀念形成各種養生術的產生和發展,其中一法門,以藉為男女交媾的方式達到體內陰陽調和,成為「房中術」。


 


雖然長生不老和成仙的法門許多種,但漢人對於其中房中術的學習可是樂此不疲的。東漢的《漢書藝文志》載錄了房中八家外,劉向的《列仙傳》,東晉道士葛洪所著《抱朴子》,南朝陶弘景的《養性延命錄》等,都是說明房中術的流行。


 


房中術所需花費不多,又能得到其至樂,甚至可得道成仙。就因為省錢的緣故,一些上層貴族就盡量想方設法,多娶妻妾,多御美女,尤其是魏晉南北朝時期,貴族之間爭相蓄養婢妾家妓,還彼此公開交流交媾技巧。


 


生活奢靡,和敘養成群家妓的風氣流傳到唐代,豪官富商更是競相以家妓的多寡和伎藝自誇,前述的寧王和李博就是一例。文人一樣受到君王崇尚道教的影響,,李唐稱李耳為自己祖先,也熱衷於此道,唐代著名的白居易、牛僧孺等都是敘養家妓眾多,以作為修道之用。            


 


唐代的尼冠會出家的原因,包括


. 或自己本身篤信宗教而出家。


. 家人作最而走投無路者。


. 破紅塵,尋求歸宿。


. 寒女子,為糊口飯吃,不得不到寺觀。


. 女或姬妾以觀寺為最後終老之處。


 


妓女因年老色衰而退出娼妓行業,通常是沒有一個歸身之處,紛紛選擇出家為退休後的選擇,可在唐代不少詩篇中找到送妓女出家的文章。這些女子大多數出家目的非是一些嚮往清修,而是生活境遇所迫,因此修真意志不堅定,易受外界引誘。唐朝由於崇尚佛道,觀寺林立,當時文人又有在山寺道觀讀書的風氣。這造成了文人和寺觀中尼冠有相交往來的機會。在清修意志不堅的情況下,難免擦槍走火。 


 


在初唐駱賓王的「代女道士王靈妃贈道士李榮」,盛唐劉長卿的「戲贈於越尼子歌」,韓愈的「華山女」等,都是描述出家女放浪輕佻的情形。[5]唐女冠還時常出入豪門,與士大夫交往頻繁,同席共飲或聯袂出遊,唐代中最出名的,當屬晚唐時的魚玄機,交遊廣闊的她與當時名士,如溫庭筠、李近仁、左名場等人除宴會同遊外還有詩書往返,內容浪蕩,說是女冠到像是名娼妓。


平康坊


唐代首都長安城,內部格局有如棋盤分布。唐皇城位在朱雀大街最北端,而長安城內最多民妓聚集地點則是皇城右前方的平康坊,位在中雀街東第三街,也就是皇城東第一皆從北算來第五坊,屬於長安東北部的最繁華之處。


 


平康坊東邊為繁華熱鬧的東市;南為宣揚坊,即是權臣揚國忠的住所,而李林甫住所則在平康坊的東南隅,可想而知當時必有眾多達官貴人爭取住於兩位權臣附近;北為樂器商集中的崇仁坊,也是應試選人落腳之地,車馬輻輳,晝夜燈火喧嚷不絕,而平康、崇仁坊間的橫街,乃是長安交通要道,兩側旅館林立,是著名鬧區;西側的務本坊則是國子監、孔廟、太學、四門學等所在地,眾多年輕學子集中在這。


 


因尚書省官署位於皇城東。皇城東門的景風門,門外諸坊成了舉子、選人、外省駐官吏和各地進京人員的聚集地。各地方鎮駐京辦事處稱「進奏院」,在城東各坊內皆有,而光是平康坊裡就有15個進奏院。每年進到長安中的考生和選人至少有數千人至數萬人。這些大多由文人組成的外地人成了平康坊妓院的重要顧客,長時間待在長安的日子中,顯然佔地利之便的平康坊就是一個消磨時間好去處。


 


每年進京考試的人數眾多,在等待考試或是放榜期間對於這些人,平康坊的妓館就是他們最好的社交場所。當時科舉盛行「行卷」風氣,為了增加中舉的機率,舉子除了投名片請各方時賢名士推薦外,還大舉宴會或攜妓出遊都是為了增加在社會上的聲望,以引起考官的注意。如《開元天寶遺事》中記載進士鄭愚、劉參、鄭寶衡、王沖、張道隱等十數輩,不拘禮節,旁若無人。每春時,選妖妓三五人,乘小犢牛,指名園曲沼,藉草裸形,去其巾帽,叫笑呼,自謂之顛隱。


 


放榜後,新登科舉人也會在青樓娼館大宴友人,同歡慶祝;失意落榜者也會到青樓裡,找尋藝妓安慰,在這顯示自己的才情或宣洩未中舉的憤懣,留下或褒或貶的文章,其實也是某程度上為了提高自己的社會聲望而作,也許說不定能引起現任或未來考官的注意。


婚姻


唐代社會風氣承襲魏晉,因此注重在社會上的階級。而不管是為提身自己的階級亦或是保持其地位,都得選擇高門為對象,尤其以娶五姓女─崔、盧、李、鄭、王氏為首選,因此政治婚姻或財婚在唐代極為興盛。在此種婚姻結構中,所娶者非各個貌美或溫柔似水,對於士人而言,婚姻只不過是政治前途和和社會地位的保障方式。而唐代的女性地位以比起其他朝代,有明顯的提升,但這種提升卻非是近代中男女間相處模式。


 


唐代是個一夫多妻的社會制度,不同於現代的一夫一妻。雖然還是有房玄齡和任懷等少數人有懼妻的行為,而其他即使是同意自己的丈夫娶妾,但妻子的地位卻絕對凌駕於眾妾之上,因此正室凌虐妾的事屢見不鮮,唐人段成式說「大歷以前,士大夫妻都妒悍者。」[6]反應此種情況。婚姻不是心甘情願,而正妻又凶悍非常,因此需從狎妓或與其他女子身上而得的精神上紓解。


其他


唐代婦女因社會開放對於異性的交往視為正常,在全唐詩中,有許多女性詩人的作品,詩中表現其浪漫和對異性的愛慕之意的大方,對於唐代男女間的交往可是一大推力。唐人對女性的大方示愛是不嚴肅的對待,全唐詩中就有幾首宮女將詩藏於軍袍或題詩寫春心蕩漾、風流之事,雖被皇帝發現但卻不阻攔甚至撮合之事。


 


政治上的不順利也容易讓文士們將心思投入狎妓上,以尋求安慰。如韓愈三試吏部無成,後更貶至潮州,仕途的不順而轉為聲色自娛,「艷姬踏筵舞,清眸射劍戟」、「銀燭未消窗送曙,金釵半醉座添香」等詩句才出現。白居易詩集中留戀娼妓的作品俯捨卽是,是因被貶為江州司馬後,在宦海中沉服不定,才終以詩賦酒色為晚年生活依歸。杜牧和李商隱則是因在牛李黨爭時受到牽連,其中杜牧被貶後更忘情聲色,甚至在洛陽贏得青樓薄倖名。


結論


唐文士對於青樓文化的創作不遺餘力,讓後人了解他們生活中對於狎妓的樂趣所在。自東漢以來的世家大族皆注重門風,但到了唐代不管是否為舊家大族或新科進士都對狎妓視為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以往的儒家所重的禮教在狎妓風氣這點上被抹去,唐人皆怪是胡風影響所致,因此在安史之亂後,注重禮教的聲音才又在社會上響起。


 


但胡風最多只能算是起因,只是讓唐代社會較為開放自由,對於狎妓的流行,還是有其他的因素造成,李唐王氏的間接鼓勵就是其中一個原因。進士是文人的目標,這些進士和社會聲望高的士人一舉一動都成為一般文人所學習的對象。狎妓的風氣並沒有因注重禮教而絕跡,反而成為之後漢人的生活習慣一部分,一直到了近代,女性主義抬頭,禁娼才成為趨勢。


 


狎妓風氣盛行還有另一個現象,宗教的盛行,文人在文學創作上常將仙女的形象投射到女妓上,成了仙妓合流的情形。其因多種傳說皆將神女、仙女形容為沉魚落雁之貌;唐代多位女冠、女尼行為不檢,與文人共赴巫山;與神女相處,其對象就是個浪漫的選擇,對於政治事業有挫折或正妻不允許納妾等原因的文人,與青樓妓女或公妓短暫的相處,就與神女相處一樣,是個浪漫沒有結果的故事。








[1] 唐伎研究》廖美雲著,臺灣學生,民84p118



[2] 新唐書 卷二十二 禮樂十二  



[3] 唐伎研究》廖美雲著,臺灣學生,民84P141.142



[4] 舊唐書 卷六十 世宗 隴西王李博又傳



[5] 唐伎研究》廖美雲著,臺灣學生,民84P208



[6]酉陽雜俎,前集卷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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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雖然是老生常談了
 
依稀記得在以前的小說內我也提過,但這套原理我還是經常說給人聽
 
從五專開始,原理從模糊到開導同學後的不斷成型,至今成熟
 
起源都是有人問我交過幾個女友的問題開始
 
雖然我從來沒去認真思考,但我也背起來了,從五專開始到至今總共七個,國中那種純純的愛我是不列入計算,還包括那種明明沒交往過對方還說有的,真是爆詭異
 
七個,就當是一個lucky number吧,一定是不會減少的,但也不可能增加,至少到三十五歲後我才會認真考慮
 
異姓之間,甚至同性間的交往,一定都是起於 "好感" ,因為看對方舒服或說是爽,你才可能持續的願意接觸對方吧,如果你看一個人不爽,你是不會一直找對方聊天吧,沒往他臉上踹下去就不錯了,何必繼續讓自己不舒服呢
 
因此有了好感,咱們在某些目標上,才會發展出喜歡的感覺,不管你的目標是異性或是同性,這個喜歡指的是願意跟對方發生肉體之間接觸的關係,而不是指這個人很好笑,所以喜歡他,兩者還是有差的,就當作人類詞彙的不足,所以會混淆吧。
 
至於同性的友人,如果喜歡我,麻煩請默默地隱藏在心理,不要大聲宣布,謝謝,感激
 
喜歡後,才能進階到愛,這跟蝌蚪一定會先有兩隻後腳才會再長出前腳,變成青蛙,這是定律,如果你看到這種先長前腳的變種青蛙,麻煩跟我連絡,違反了自然定律,我第一個幹掉牠
 
愛這種東西,挺虛無飄渺的,無法解釋,只能意會,那種感覺一來你就能清楚知道,所以逼問人說:『你到底愛他什麼?』,其實因為喜歡他而所講出來的優點也是那些,所以你逼對方去分析愛他和喜歡他的差別,人家講的出來才有鬼咧
 
如果真硬逼我講這個差別的話,我只能給你個很濫的比喻,當你喜歡的那個人在你面前挖鼻屎然後黏在你衣服上後,你可能會認真的考慮離開他;但愛他的話,你可能會把鼻屎拿起來吃掉吧
 
這比喻.....還真他媽的濫
 
但也說明了我個人喜歡的對象可以很多,所以大家合即來,不合即去,我不會挽留也不會傷心到哪去,如果你真的挖鼻屎黏在我衣服上,我會真的逼你吃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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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謂特攝?
 
舉凡假面騎士、超人力霸王(非鹹蛋超人,此為早年劉德華說出而媒體錯誤的引用)和特戰隊,特戰隊就是喜歡穿著紅、黃、藍、綠、黑等顏色為組合的戰鬥團隊。
 
從小經歷了超人力霸王電視的攻勢下,還曾經小學一整個學年都在畫口愛版的超人力霸王(現在還記得如何畫)
 
後來迷上了特戰隊,因為她們都可以操縱大型的機器人還可以組合在一起,開始打怪獸破壞大樓 ,對,我就是喜歡看到大樓崩塌的畫面,所以我也是哥吉拉迷
 
到了成年後,尤其是最近,假面騎士,我小時後拿到的假面騎RX模型一直是我的最愛
 
最近的鄂門到龍騎,還有現在的KABOTU,太屌了,畫面和特效已經不是早期的假面騎士1號和2號的時代能比了(空我和響鬼系利,我真的難接受)
 
不僅有拉風的機車可騎,還可擺出POSE來變身,更有免費的怪物可打,可惜沒辦法破壞大樓
 
這些人都是假裝隱藏在平凡的人物中,就像蝙蝠俠和超人一樣,或許這些人物就是日本人眼裡的超人吧,美國人有自己的虛擬偶像,日本花了三十多年也有了相抗衡的對象
 
而且美國人還特地翻拍了特戰隊,雖然看起來很怪
 
小時後幻想過自己能不能有變身的能力,但現在想想,騎著一台125喊著變身的畫面其實挺奇怪的
 
相片是從某網站抓的,美少女戰士只不過覺得好玩抓來的,請不要以為我喜歡這種調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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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哲又沉思了一會。


 


「民間傳說中,又有鍾馗嫁妹的故事…,我雖然不知道有沒有作鬼後的夫妻還可以離婚的,但我也不確定這故事的真偽,我也是到了今天才確定他妹妹確實存在。」


 


「那你也不確定痞子娶了後到底會發生什麼事了?」富敏有些憤怒。


 


「就算要阻止我也不知道該怎麼做,到不如等待觀察。」


 


富敏轉頭回房。


 


葉哲端著咖啡杯思考著。


 


 


落碧黃泉莊



 


在陰間,不屬於地獄任何一殿的管轄,存在於陰暗世界的一角,殿內的主人,即使是統領地府的酆都大帝又或地獄中的聖者地藏王菩薩,都對其極為禮遇。


 


伏魔大將軍,鍾馗。


 


「負屈,你認為大王確定要讓小姐…」裡頭一名除臉色較為蒼白外,穿著、氣質就如古代的儒者般。


 


「含冤,不用再講了,你又不是不知道杜…杜平是如何,大王是已經心灰意懶了。」前世為軍人,即使做了鬼也是威武、雄壯的負屈對於原本是姑爺身分的杜平,總是老改不了口,差點又叫成杜爺。


 


「杜平的絕情和小姐的癡情…,大王也是相當為難的,相信大王也不願意小姐再


去嫁給人間的凡夫俗子的。」負屈跟著說著。


 


含冤和負屈是鍾馗手下兩名大將。含冤是生前中舉而遭人中傷,而自殺的文人;負屈是戰功彪炳的將領,卻在戰場上被不合的同袍以莫須有罪名呈報朝廷,將戰爭失敗原因全歸咎於負屈之上,最終遭斬頭示眾。


 


「自從一年前那人的出現後,你感覺到陰間隱約起了變化嗎?」含冤輕聲問道。


 


「大王說,如果韓彬不制止的話,那恐怕將來就是全魔亂舞的局面了。」


 


 


落碧黃泉的一廂房裡。


 


「你說大哥要我嫁給這人?」一名貌美的女子看著銅鏡裡的痞子。


 


蹲坐在一旁的小鬼點點頭。


 


「平哥不要了我,大哥又要我另嫁。」臉上罩著寒霜,「既然大哥這麼做就休得怪我了。」


 


 


 


隔天中午。


 


「你真的不怕?」富敏將葉哲後半的推測告訴了痞子。


 


「我想不用擔心吧,鍾馗他妹耶,他妹一搗蛋,鍾老哥大概第一時間就抓她回去打屁股了吧!」


 


「算了,隨便你,你乾脆被人榨乾算了。」


 


「拜託,這些東西只是形式上而已,大家做做樣子,她登記在我名下,每逢初一、十五就燒個香給她而已。又不是每天晚上都要伺候她,每天都要當一夜七次郎。」


 


「懶的理你。」富敏拿著包包就出了門。


 


痞子在客廳看了會電視,覺得心浮氣躁,也跟著出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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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子拿在手上的紅帖慢慢淡化直到煙消雲散。


 


「你…」葉哲看著發呆的痞子,「唉,先坐下再說吧。」


 


「告訴我,你有沒有到什麼墳墓前或者廟宇拜拜時,胡說八道過,又或者跑到什麼鬼屋那一類的奇怪地方?」葉哲泡著咖啡邊問到。


 


「沒有,最近我都沒去些奇怪的場所,我去的地方都是平常玩樂的地方阿。」


 


葉哲沉吟了一會。


 


「鬼…人鬼戀…冥婚…」葉哲靈光一閃。


 


「你是不是有撿到什麼東西過!?」


 


「什麼東西?」


 


「紅包或者任何女性用品。」


 


「有!我有撿過一個裝著冥紙的紅包,幹,不知道誰開的鬼玩笑。碼的,觸老子眉頭,害我最近都不敢在電腦上下注。」


 


葉哲不理會痞子的抱怨,抽著菸苦思。


 


「怎麼,不會…跟那個紅包有關吧?」


 


「你說前幾天那個紅包嗎?」富敏恰巧自房間出來倒水。


 


「你們有沒聽過冥婚?」葉哲問著兩人。


 


兩人都點點頭,冥婚的例子偶爾都會從報章雜誌,或者電視上的靈異節目知道,都了解一段良好的冥婚通常都會有著幫助在陽間的人的效果。


 


「冥婚在台灣又叫娶神主牌,現在冥婚的情況比以前減少的相當多,幾乎是每千人才會有一宗冥婚,所以老一輩的人都知道在地上的紅包或其他東西不能亂撿,年輕人反而不知道這些事。


在以前女人不值錢的年代,因為農民沒有節育的觀念,所以生了不少女兒,其中有很多活不到出嫁或者夭折的,因此會經過托夢,要求家人幫忙嫁得歸屬,其實這也是因為成年女子死後需要人供養的關係。


被托夢的家人就會在路口丟下紅包,裡面會放有女方的生辰八字或者遺物,也有人會放些金錢,等待有緣人來拿。通常只要男子撿到,女方家人就會一窩峰的上前要求娶親。」


 


「靠,如果我不接受可不可以?」


 


「可以,除非你想倒楣。」


 


「哪有這樣子的啦!」


 


「可是娶了後不是通常都有幫夫運嗎?」富敏問。


 


「沒錯,但…,算了,如果是冥婚的話應該都一樣,痞子,你就娶了吧!」葉哲拍拍痞子的肩膀。


 


「靠,這年頭連指腹為婚都嫌老土,還要我娶女鬼…」痞子翹著腳點菸。


 


「根據民間傳說,鍾馗他妹可是非常正點的。」


 


「娶了!」


 


 


 


 


痞子回房間後。


 


富敏看著品嘗咖啡的葉哲。


 


「怎麼了?」


 


「你剛剛是不是有什麼顧忌沒有說。」


 


「嗯,剛我想到,鍾馗並不是仙,他也不是神,他是玉帝直接欽封陰間鬼魂的伏魔大將軍,你說他是鬼差,但他不隸屬地獄,也不聽從酆都大帝的指揮。所以身分特殊,有些城市獵人,陰間清道夫的味道。


 所以我也擔心他妹妹是不是跟他哥一樣,不能用一般鬼魂的立場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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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妓女也算是一種職業,有人說妓女是歷史上的第二個職業。那有職業必有交易,一方買、一方賣,那妓女所賣的就是現代所稱的性服務。


 


妓女的歷史淵源悠久,存在於各個國家,不限於進步或退步的國家,只要有男人的地方就會有娼妓行業的存在。


 


娼妓是順應男人的需求而生,順著歷史的發展而大放異彩,也隨著人權等思想的進步而地下化。


 


如果以二十世紀來說明,中國上海地區在1930年時經政府計算,每13名婦女就有一名是妓女[1],這是最高峰。但也自這時候,報章上出現廢娼等言論,而開始禁娼。


 


在華人社會中,廢娼運動始自新文化運動初期,1918年在上海的大陸報發表了一篇痛陳娼妓性病傳染情形和主張關閉妓院的文章,引起社會迴響[2],自中國到台灣開始了禁娼行動,到了1948年,各國在聯合國簽定 禁止人口販賣、剝削他人賣淫條約,娼妓行業已徹底變為下等行業。


 


國民政府來台後,公娼至今尚未完全廢除,除了北市的民國87年廢除公娼事件外。如果以當年的陳水扁市長風行雷厲執行效果,還有各婦女團體等的支持,為何還那麼多人要做妓女?


 


 


 


正文:


 


1. 在民國8696日,台北市政府廢止 台北市管理娼妓辦法 ,這是台灣第一次由政府部門廢除公娼的事件。


 


而陳水扁禁台北公娼時,曾表示,自1949年聯合國通過禁止人口販賣、剝削他人賣淫 公約後,許多先進國家都簽署了公約,因此在整個時代的變遷下,包括美、日、英和歐洲先進國家等都廢除了公娼制度。全世界目前只剩不到20國家還存在著公娼。


 


因此廢除娼妓是進步的象徵,才是法治國家的應有行為。


目前警政署公佈台灣剩九縣市還有公娼數目119人,其中台中市公娼館最多有六家,但公娼人數僅九人; 其次是宜蘭縣有五家公娼館,人數最多達二八人。其他各縣市公娼情形,高雄市一家有九人;台南市三家、二三人;桃園縣三家、二人;南投縣一家、兩人;台中縣兩家共一人;台東縣一家、六人;離島的澎湖一家、一人。


現警政署方針為不再增加公娼人數,並盡量指引現職公娼轉行。


 


2.台北禁娼理由獲得許多婦女團體和女性主義者的共鳴。


 


認為出賣肉體的行為是不尊重人權的一種行為,尤其是女權主義和男女平權的思想興起的現代,一貫的思考是女人需要出賣肉體是經過強迫,並且經過壓榨和不自由的暴力待遇。


 


在此,大眾觀念性交易和道德是有所牴觸的,這涉及了長久以來的貞操觀念,在社會的變遷下,此觀念已經因人而異,甚至出現了兩代年齡間迥然不同的觀點,所以不予討論。


 


性交易是浮不上檯面的行為,因為法律的規定。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0條: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三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三萬元以下罰鍰:
 
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


在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意圖賣淫或媒合賣淫而拉客者。


前項之人,一年內曾違反三次以上經裁處確定者,處以拘留,得併宣告於處罰執行完畢後,送交教養機構予以收容、習藝,期間為六個月以上一年以下。(連續行為加重罰)


 


因此妓女業和黑道份子兩者間加上了等號,而衍伸出來的問題包括暴力、敲詐和毒品等問題,不斷的觸犯了法律,這也是負面形象的來源之一。


 


負面來源另一大要點,就是性病問題,包括梅毒、花柳、淋病和愛滋等等,因為在交易上技術性的問題,而這些病症是特別容易流傳,並且不僅嫖客得病而已,還會禍及家人,擴大感染圈,這是最令人詬病的一點。


 


 


3.雖然娼妓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但事實上,每個人都了解娼妓與社會的關係是寄生性的。在社會秩序維護法中的規定,是罰娼不罰嫖,雖然對於嫖妓這種事認為有傷社會風俗,但只針對出賣肉體行為的人進行處罰,對於花錢的人卻不與處分,背後是有其歷史因素。


 


台灣經過日據時代,日本的文化家日後,那時娼妓稱之為藝妓,以其賣唱為主要賣點(台灣藝妲風華),而台灣光復後,因政局不穩定狀況,收歸政權緩慢的進展下讓風月場所一時間為之發達。因此在民國40年制定台灣省各縣市特種酒家管理辦法 ,而後民國45年更改為 台灣省管理妓女辦法,直到民國59年再度變更為 台灣省各縣市管理娼妓辦法


 


由以上三個時間所制定的法令來看,對於妓女都是處於管理的做法,沒有對這個行業有禁止的意味,尤其是直到縣今依然沒有針對嫖妓的人的相關法令。最多只有所稱的半套交易下才有的罰款。根據


 


社會秩序維護法 83 有左列各款行為之一者,處新台幣六千元以下罰鍰:


一、故意窺視他人臥室、浴室、廁所、更衣室,足以妨害其隱私者。
二、於公共場所或公眾得出入之場所,任意裸體或為放蕩之姿勢,而有妨
害善良風俗,不聽勸阻者。
三、以猥褻之言語、舉動或其他方法,調戲異性者。


雖然社會輿論對於有買才有賣的論點,對於既然要罰就連嫖客也一起罰相當堅決,但由於立法的委員,大多是男性,因此對此法的定立是遙遙無期的。


 


這都顯示了,事實上大多數人心知肚明,對於性服務的行業是禁止不了的,更何況男人都能了解,這種生理解決的方式對男性而言是多麼的重要。


 


4. 在台灣,雖然經濟與早期社會比起來已經有所成長,等於工作機會到處都有,差別僅在於薪資的多寡和職業性質的優劣。因此社會風氣的逐漸轉變下,追求流行的風潮和享受生活的意識,造成了只要有錢賺的行業,都有人民去就業,台灣在這種風氣的成長中,導致了越來越多人從事性交易的職業,並且從事者年齡層持續下調的情況。


 


從娼竂到特種行業,酒店到援助交際,年紀從未滿1850歲都有,可見得此種行業的收入和廣泛是多麼龐大。針對此種年齡層分化的情況,反而法令比較有所表示,刑法 第二十二條
    與未滿十六歲之人為性交易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與十六歲以上未滿十八歲之人為性交易者,科新臺幣十萬元以下罰金


 


台灣的普及教育和經濟都在程度以上,但對於一些教育水準只到高職或國中畢業的女性而言,競爭力已比大多數人弱,不僅是家庭條件因素,和個人的升學能力也是有關係的。在此種情況下,僅要求對方從事低收入工作只求三餐溫飽,豈不公平。


 


5. 性病的威脅是從事此種行業的隱憂之一,此種憂慮從數百年前就一直存在至今,包括早期的花柳到今日的愛滋病,其中愛滋病潛伏期長且目前無法根治。但疾病豈無法避免?


 


保險套從西元約1930年開始大量製造,從西方普及化到東方,在於避免疾病的成效是連台灣衛生署都掛保證的。


 


 


結論


 


在女性主權主義下,女性有選擇職業的自由,女性不是受害者,有在社會上獨立生存的能力。如果將妓女除罪化後,或許是女性主義的最佳體現。


 


不管男人或女人都有所謂性的需求。但現實的生活中,男人對於性衝動的比例較高,相對於女性而言,男人的忍耐性也是比較低的。更何況,女性找尋生理發洩對象遠比男性來的容易。


 


娼妓是針對男性而出現的產業一點都不為過。但要了解,供應和需求皆是一體兩面,互有需要,沒有道理為了道德原因而封殺了某些人的生存機會。2006年,8月,一名被廢的公娼官姐,投海自殺,其原因追根究底還是因為經濟問題。


 


一直封殺妓女的情況只不過浪費社會成本,更讓人緊張的是台幣外流的情況,保守估計下,台灣大陸女性賣淫的人數最少一萬人,如果每人一節為新台幣1000,妓女抽七成,一年台灣人花費在大陸妓女身上約一百億。可怕的台幣外流情況。


 


況且在台灣由司法人員包娼的案件是層出不窮的,但不如立法規範,給予生存空間和機會。


 


 


 


參考書目


1.      《臺灣藝妲風華》 邱旭伶著 臺北市/玉山社出版/1999[88]/臺北縣中和市/吳氏圖書總經銷


2.      《妓女史》 徐君,楊海著 臺北市/華成圖書出版/2004[93]/臺中市/知己圖書總經銷


3.      《危險的逸樂/二十世紀上海的娼妓與現代性》 賀蕭(Gail Hershatter)/韓敏中, 盛寧譯 臺北市/時英出版社/94[2005]


4.      《娼妓史》 王書奴著 台北縣永和市/代表作國際圖書出版有限公司/2006[95]


5.      《公娼與妓權運動》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2000


6.      http://www.moi.gov.tw/home/home.asp 中華民國內政部全球資訊網








[1] 危險的逸樂。P.61



[2] 妓女史P.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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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天後。


 


又一次的三人坐在客廳裡看著DVD,這次片名為第三者(WICKER PARK)


 


翻拍希區考特的舊作品,故事介紹男女主角因為第三者的欺騙和隱瞞下分離兩年,卻一次的偶然讓三人再度重逢,而第三者依然想盡辦法不讓男女主角見面,但在命運之神的關愛下,男女主角總算相會。雖然少了西區考特的心理懸疑刺激效果,但看到片尾卻在COOL PLAY主唱的嗓音襯托下,男女主角在機場擁抱的畫面多了一番特別的風味。


 


「挖塞,我一向不大喜歡酷玩樂團的歌聲,但在這部片裡,我有了一種想買它的CD的衝動了。」痞子看完後讚道。


 


「我到覺得這部片是個爛片,男主角演的爛就算了,連原本的謀殺驚悚片都能拍成幸福結局的愛情片,真是失敗。」富敏批評道。


 


「你這麼說就有失厚道了。這部片本來就是改編原劇本拍的,姑且不論演戲的人演技如何,但卻表現出現實生活中確實可能會發生的情況,這是會引起很多人的共鳴的。」痞子反駁道。


 


「太誇張了,現實中怎麼可能會出現欺騙自己好友只因為喜歡上她男友的事。」


 


「小朋友,只能說你對人性的認識太不深刻了,Love makes you do crazy things」,這就是這部片的宗旨,人性阿,人性,真猜不透你。」


 


「你…」富敏一時間找不到反駁的話。


 


葉哲一直默默收片和關上劇院。


 


痞子用著得意的神情抽著菸,富敏踏步回房。


 


「靠,怎麼又來了…」


 


「你們兩個這幾天是怎麼回事,一直在鬥嘴?」葉哲陪著痞子抽煙。


 


「唉,一言難盡。」


 


「不會是痞子蔡的故事要發生在這間房裡吧。」葉哲取笑著。


 


「呵,應該是不會吧。」


 


「難說喔…」葉哲臉色突然凝重。


 


葉哲站在紗門前,痞子好奇的走到他身旁,也跟著他盯著外頭看。


 


「那什麼東西?」


 


雖然現在是夜晚,但多虧了現代光害的影響,兩人仍能看出從空中的遠處,有道黑點慢慢擴大。


 


一頭長的希奇古怪的生物降落在兩人家中的陽台。


 


銅鈴般的大眼,眼珠向外凸出,滿嘴鋸齒般的利牙,矮小猥瑣,營養不良挺出的大肚子,全身只用一條破布遮身,整體形象就如同古畫上所見到的小鬼樣。


 


「嘖嘖,怎麼有東西可以長這麼醜。」痞子面露厭惡講道。


 


葉哲不動聲色,兩手背負身後暗自結印。


 


怪東西不滿血絲的大眼在兩人身上流轉,最後盯著痞子,血盆大口裂嘴一笑,從身後掏出一封紅色的帖子恭敬地遞到痞子面前。


 


「幹嗎?」痞子錯愕不敢接下。


 


「大王有請公子接下帖子,聘禮改日會親自送來。」怪東西發出砂紙摩擦般的嘶啞聲後,再次將帖子向前遞去。


 


痞子兩指夾著帖子拿起,怪東西快速向後退去,跳離五樓的陽台消失於夜空。


 


「好怪的氣息。」葉哲小聲的說著。


 


「挖咧…幹。」葉哲轉頭看著詫異的痞子。


 


「鍾馗說要把他老妹嫁給我…」痞子嘴巴大的能塞下一顆棒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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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痞子,不去釣妹嗎?」富敏靠在痞子的耳邊吼著。


舞池中,眾多辣妹正激情熱舞,穿著清涼惹火的女孩,三兩成群扭腰擺動,在很多男人的眼中,就等於封面女郎正勾著指頭叫你過去。


「算了,今天只有喝酒和欣賞的份。」痞子喝了口手中的威士忌,「碼的,為什麼我有興趣的妹都有男人在旁邊?」痞子眼睛直盯著一名身高約一百七短髮的女子,可惜對方正貼著一名身高約180的外國人跳著。


「痞子,你有跟女孩子認真過嗎?」


 


富敏這一個半月來,常常看到痞子深夜不歸,三天兩頭抱著電話說親道熱的,過沒幾天就喊失戀,過幾天又開始重複這些狀態。


 


「有阿,我對每個女孩子都是很認真的想把她們帶到床上去。」痞子飲盡手中的純酒。


 


「你怎麼這麼髒。」富敏一臉噁心的表情。


 


「開玩笑的啦,認真也是看對象的,不瞞你說,我的生活圈不大正常,認識的人太雜了,老是碰不到什麼正經女孩,就算遇到了,過沒多久也會厭倦,生活差距太大了。」


 


「你這種人,太輕挑了,我想也沒什麼女孩子想認真對待你吧。」


 


「或許吧!」痞子聳聳肩不在乎地道。


 


兩人沉默無語,這時DJ正撥放著LINKINPARK的混音歌曲。


 


「萬一現在有正妹要邀我去跳舞,妳要怎麼辦?」痞子突然問道。


 


「那如果有人邀我去跳舞你會説什麼?」富敏反問。


 


「玩的開心點,保險套沒帶可以跟我拿。」不假思索地回答。


 


富敏看著舞池扭動的人群,一直沒對痞子的玩笑話反應,剛好一名帥哥走上前邀她跳舞。


 


痞子默默看著佳人離去。


 


「幹,保險套,這什麼鬼回答。」


 


 


 


「嗯,下次來玩再找我吧。」富敏和那名男子在店外頭調侃許久才分開。


 


「真厲害,這麼快就處理好了。」痞子將煙丟到地上踩熄,地上已經有了七八根的菸屁股。


 


「嗯,走吧,我想睡了。」


 


兩人走向一邊的巷子裡,痞子將機車停在出巷子的另一條街上,他可不喜歡機車停在店外被一些死小孩擋住出路。


 


走到機車處時,兩人發現後輪旁有著紅包袋。


 


「現在幾月?」痞子問著。


 


「八月。」


 


「那就是說離過年還有半年。那最近還有什麼便利商店做有關紅包的活動嗎?」


 


「沒有吧!」


 


「那就有可能是人家參加喜宴掉下來的,哈哈,說不定賺到了。」痞子開心的將紅包撿起。


 


「幹你娘,誰開的鬼玩笑。」痞子大罵著。


 


痞子將紅包甩在地上,幾張冥紙從紅包口露出。


 


「挖塞,真的是觸眉頭阿!」富敏皺著眉頭。


 


「幹,要是讓我知道是誰這麼無聊,明年的今天我就燒冥紙給他用。」


 


痞子氣憤地騎著機車回家,卻沒發現,紅包裡一張冥紙從紅包袋裡飛出,黏在機車上跟著兩人回去。


 


.........


那個說要討厭我的是哪位


不要不留名字,這樣要報仇也不知道要找誰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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暑假過了一半,暑氣正是炎熱時。


 


夜晚,痞子、葉哲和富敏三人坐在客廳。


 


客廳已不是兩月前剛搬進屋時的家徒四壁,現在多了電視、劇院、沙發、茶几等家具。這多虧了剛搬進屋裡時的冒險,有點超乎常識的冒險。


 


三人正看著DVD,導演版的王者天下(Kingdom of Heaven),片長約三個小時。


 


「哇靠,真是太爽了,碼的,這才叫十字軍東征,之前看的電影BUG實在太多了。」片子結束後,痞子伸了個懶腰說道。


 


「嗯,音效還不錯,有在電影院看的感覺。」詹富敏看著旁邊的音箱。


 


「開玩笑,YAMAHA的耶,堪稱頂級中的頂級,這套可是我花了不少功夫弄來的,絕對比市價便宜個兩三萬。」痞子驕傲的說著。


 


客廳中大部分的東西都是痞子透過自己的管道弄來的。看起來都是新品,品質都相當好,只不過來路可能都不太正常,因為有次葉哲和痞子一道搬電視櫃回來時,葉哲還看到櫃子裡有血跡,痞子只淡淡講了一句還能用就行了,就把血跡擦掉當沒事發生。


 


「現在才11點多,要不要去喝一杯?」


 


「嗯,好啊,我去換衣服。」富敏跳起沙發。


 


「你們去就好了,我要打坐。」葉哲點起一根菸,轉著電視。


 


「我一直想問你,你是怎麼會去練這個的,有人帶你嗎?」痞子跟著點一根,「能教人嗎?」


 


「我當然也有師父,但是因為一些事,我就沒找過他了。練這個是需要緣份的,你也可以說是命,有的人不管怎麼躲就是會怎上這條路,有的人不管怎麼追就是無法求到。」葉哲感慨的說著。


 


「倒是我不能教你,我還沒那個能力去教人,而且你的心性還不適合。」


 


痞子搔搔頭就搖著屁股去換衣服。


 


當兩人出去後,葉哲回房間看起玉歷寶鈔。


 


玉歷寶鈔一書具考證為宋代時為一名修行者,淡癡,不知為和尚還是道士,因緣際會參加了酆都大帝的聖誕,祝賀的人包括了十殿閻王和各鬼判,祝賀後,酆都大帝向淡癡說明了此寶鈔的由來。


寶鈔是地藏王想超渡所有陰間的鬼魂,令世人不再行惡,墮入陰間地獄受苦。於是恩准所有鬼魂,在世雖曾犯過錯,因為真誠懺悔、改過,則所做罪業,可以從寬抵罪,免於受諸苦刑。此項恩典,諸神已經彙集,奏達玉皇大帝帝降旨纂集記載於玉歷寶鈔之中。施恩通行下界,恪遵奉行。


但是,玉歷寶鈔自從頒發本殿以來,未遇到有德行的人,可以託咐回到陽間,公諸世人


因此適逢良機,特請淡癡將寶鈔傳其世人。


寶鈔中詳細介紹地獄各殿,包括八重地獄和附設的各16小地獄,加上血汙池和枉死城,總共一百三十八地獄。


 


葉哲點煙看著寶鈔內容,突然間一股怪異感覺浮現心頭。


 


......................
順你的意,繼續寫那一部行了吧,
算了,這樣也好,音樂盒的一些橋段我還沒想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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艷陽高照,旁邊是人來人去的旅客,大部分是全家福。


 


「嘿,躲在這幹嘛?才完一個就嚇到了啊?!」站在眼前,戴著咖啡色帽子的美少女邊笑著邊捏著我的臉。


 


「拜託,大怒神不是每個人的心臟都受的了的,你又不是不知道我有懼高症。」坐在長椅上嘆氣。


 


「唉唷,我知道你最好了,明明怕高還肯陪我玩。」


 


美女彎著腰,蜻蜓點水的吻了一下。


 


「這是獎勵,走,我們在去玩雲霄飛車。」出力地拉著我。


 


「這算是獎勵嗎?一點誠意都沒有。」死賴著不起身。


 


「那這樣呢?」側坐到我大腿上,雙手環抱,深情的熱吻。


 


「媽媽,有人在親親耶。」路過的兩個小孩大聲叫著。


 


我尷尬的看著美人。


 


「這樣可以了嗎?」


 


「玩遍遊樂園的設施都沒問題。」


 


開心的笑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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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哲和富敏合力將痞子搖醒。


 


痞子醒來後知道了後來的事,一直哀嘆著英雄不是自己的事。


 


「葉哲,接下來咧?」痞子將燈打開。


 


「廢了他,將其他鬼的骨灰安置好,再發一筆財。」


 


「廢了、安置、發財?」對於前兩項,兩人大概懂的意思,惟獨發財讓兩人摸不著頭。


 


「嗯。」葉哲走到男子那,按著他的額頭,沉思了一會,使出天雷印,電光中發出滋滋的聲音。


 


「你幹嘛?」富敏好奇問著收工站起的葉哲。


 


「破壞他的松果體。」


 


「什麼東西,有這東東嗎?」


 


葉哲笑著不說,將躺在一旁奄奄一息的鬼招回他們自己的骨灰去,再走回租屋處。


 


「喂,就這樣不理他嗎?」


 


「我已經廢了他,他這輩子絕對沒辦法使出任何旁門左道,就連重新修煉也沒辦法,我們先來發財吧!」


 


「是像電影裡,廢了他的丹田嗎?」痞子疑惑,武俠小說練氣講丹田,修真小說講的是松果體嗎?


 


「要發財,幹嘛回我們那,不是拿他房子的東西嗎?」富敏也疑惑了。


 


兩人隨著葉哲走到富敏所住的主臥室,浴室中,葉哲站到浴缸上,打開頭上的天花板,手伸到裡頭一會。


 


拿出來的東西讓富敏和痞子兩人雙眼發亮。


 


珠寶、首飾和名錶,一看就知價值不斐。


 


「為甚麼要趕人走,現在明白了吧!」葉哲交給痞子兩人,「現在只有一個問題,我們沒門路去換成錢。」


 


「哈哈哈哈哈,發財啦,是你沒門路,這種途徑我隨便找都有,哈哈,爽到翻掉,再K一棍也值得。」


 


 


 


大學生的考試結束後,痞子也處理好了那些珍寶,由葉哲親自取出隔壁人家藏起的骨灰罈後,安排放置在靈骨塔裡。


 


「你們有聽說那個人現在怎樣了嗎?」痞子問著。


 


三人一起到靈骨塔祭拜這些終於安頓得當的亡靈。


 


「聽理髮店的阿姨講,他瘋了,跑到街上拚命大喊要找自己的媽媽,大家都知道他媽幾年前就去世了,讓他鬧了一個下午後,才受不了抓去他去醫院。」痞子點了菸,「原來這小子從小就不學好,偷搶拐騙,樣樣都幹,被抓到後,大家看他是單親家庭挺可憐的,所以就一而再再而三的放過他,後來才搞懂,原來是他媽,親自教導他幹了那些事,真他媽的,什麼人種什麼菜。」


 


「他媽教他的?唉,這會不會台灣版的傑森,差別只在於一個喜歡殺人,一個是喜歡做些骯髒的壞事。」富敏道。


 


「嗯…,說殺人嗎,或許他沒犯下這種明顯的罪狀,但,看他偷了別人的骨灰,控制這些鬼魂,可想而知他可利用這力量去為自己謀財騙色,可幹的事太多了,說不定害了別的情侶、家庭,未來就毀在他手上,這跟殺人有何分別?犯罪是不分大小的。」


 


葉哲點了菸說著,將銀庫點燃後投到金爐裡。


 


「葉哲,為什麼你不超渡他們,卻拜託那些看起來像騙錢的人來念經。」富敏幫忙燒著紙錢。


 


「我只會讓他們魂飛魄散,超渡他們需是要上表天庭或求助其他仙佛,就像是人間遞送公文一樣,需要簽名畫押,我不希望跟那些神佛有所牽連。」


 


語氣中包含著淡淡的怒氣,葉哲對天庭的恨意並沒有因修道而淡化,反而因與師傅的決裂而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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